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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坚持5原则推进综合防治大骨节病易地搬迁工作
2008年03月18日
  【浏览字号:   来源:阿坝州府
 
 

  根据《阿坝州扶贫开发和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和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阿坝州扶贫开发和大骨节病易地搬迁工程建设规划》,阿坝州抓紧开展了2008年度易地搬迁建设安置点规划工作。按照规划,今年易地搬迁安置点7个,搬迁安置1900余户、9000余人。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期分批的原则。突出重病县优先、重病村优先、前期工作充分优先的“三优先”,突出对重病村以自然村(寨)为基本单元,分期分批实施整体搬迁,具备条件的尽可能往乡(镇)所在地附近非病区搬迁,对轻病村以患病户为基本单元,实施分散搬迁。

  二是坚持“搬得出、稳得住、可防病、能致富”的原则。要确保脱离大骨节病区,要按照先开发后搬迁或搬迁与开发并举的原则加强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置地的人口承载能力,确保“搬得出”;以先开发后搬迁或搬迁与开发并举,在优先建设与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道路、饮水、农田水利、卫生院等项目,提高安置地的社会服务功能和人口承载能力为基础,完善搬迁后过渡期的社会保障和卫生防治措施,确保“稳得住”;以选择安置地脱离大骨节病区为前提,据此科学选择安置点、确定安置方式和规模,确保“可防病”;以整合项目资金资源为手段,谋划和扶持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为途径,解决搬迁群众的温饱、增加收入,确保“能致富”。

  三是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自始至终强调群众自愿,坚决杜绝强迫搬迁。要在确保搬出大骨节病区的前提下,根据迁出、迁入地的资源和环境条件确定合理的迁移和安置方案,努力使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四是坚持统筹规划,各负其责,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三统一”组织管理办法,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五是坚持扎实推进,争取进度的原则。阿坝州政府要求各安置点的规划成果最迟于4月10日前完成评审和报批工作,确保项目按期组织实施。州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若尔盖县、阿坝县6套不同套型面积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同时若尔盖、阿坝、红原、松潘、壤塘县规划建设局正结合当地民居建筑风格和地方传统建筑材料设计民居建筑方案,制定了《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 阿坝州明确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启动年任务
· 阿坝州积极开展大骨节病易地搬迁拟迁入地卫生学评价工作
· 阿坝州大骨节病易地搬迁饮水安全工作进入方案比选阶段
· 省水利厅大力支持阿坝州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工作
· 中央预算投资8亿元支持阿坝州大骨节病区易地搬迁易地育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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