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旅游局:
针对今年的“五一”小长假及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式,为认真做好各项涉旅安全生产及稳定工作。省旅游局决定,2008年“五一”节前,全省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指示,强化旅游企业涉旅安全责任,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二)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道路运输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等情况;
(三)旅行社组团及操作情况;
(四)旅游安全工作布置、检查及市场稳定情况。
三、检查方式
市、州旅游局组织检查组以暗访为主,结合明查,对本地区旅游企业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省旅游局将对部分地区的旅游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当前全行业的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旅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对旅游接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国际旅行社的监管,保持高度警惕,加强防范工作,突出抓好旅游市场稳定工作。
(二)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不达标、责任不明确,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要提出具体限期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旅游经营单位,要立即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暂停接待游客,并向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写出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旅游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坚决采取责令停业、吊销经营许可等措施,实行顶格处理,决不姑息。
(三)各市、州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检查工作,要把旅游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08年4月28日前报省旅游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艺
联系电话:028-86675848
四川省旅游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