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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谷局长在全省落实导游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04月10日
  【浏览字号:   来源:四川旅游政务网
 
 

(2007年4月6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落实导游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工作会议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川办函〔2007〕32号通知精神,安排和部署建立全省导游劳动报酬机制,加强导游人员和旅行社管理的各项工作。刚才,省劳动保障厅张列加副厅长对今年全省落实旅行社劳动用工和导游人员劳动报酬机制工作方案进行了部署,省工商局杨跃副局长对加强旅行社管理和建立完善旅游市场合法佣金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导游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态势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将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加以重点培育,全面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促进了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全省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旅游基础设施大为改善,相关要素逐步配套,旅游行业初具规模,产业要素协调发展,产业体系日趋完善。2006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979亿元,相当于全省GDP的11.4%,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258亿元,带动相关行业增加值达到1000多亿元,在旅游业带动下,全省总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到36.5%,接待游客人次是全省总人口的2倍。应该说,“十五”期间,我们初步完成了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大省的跨越,旅游支柱产业地位初步确立。

  今年年初,省委把“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作为全省“四大跨越”之一,进一步明确了旅游产业在我省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充分体现了新一届省委、省政府在深刻分析和认识省情的基础上,对旅游发展寄予的更高期望。应该讲,全省旅游产业又一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发展机遇。

  今年一季度,全省旅游总收入预计将达到2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接待入境游客15万人次,创汇5118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3.36%和12.4%。特别是后两个月,全省旅游行业和各涉旅部门在面临1月全省旅游总收入同比减少57.5%的不利态势下,及时调整思路,不断加强各项旅游工作,及时扭转了不利局面,确保了全省旅游经济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认真审视当前全省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现状

  (一)旅行社和导游队伍发展已初具规模

  我省旅游业的全面发展,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三大市场增长强劲,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省旅行社及广大导游员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旅行社作为旅游行业的纽带,导游作为我省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四川旅游发展六大要素中的地位、作用、贡献是明显的。四川旅游产业的发展,凝聚了我省一代又一代旅行社经营者及导游人员艰苦创业、团结奋斗、拼搏进取、勇于奉献的力量和智慧,旅行社及导游队伍规模也随着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快速扩大。现在,我省旅行社已发展到697家(其中国际旅行社57家)。2006年,全省旅行社营业收入达到35.79亿元,同比增长18.42%;入境旅游外联接待人次、国内旅游接待人次均比上年度大幅增长。同时,全省取得导游资格证的有24160人(包括2006年取得导游资格证尚未办理IC卡的人员)。执业导游有16829人,其中:初级导游16586人、中级导游164人、高级导游26人、特级导游1人;从导游语种划分:普通话导游15428人、英语导游957人、日语导游233人、德语导游31人、法语导游20人、朝鲜语导游38人、泰语导游36人,其它小语种导游86人。

  从总体情况看,我省旅行社经营者及导游人员文化程度、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年轻化、社会化、多样化趋势明显,市场意识、竞争意识不断增强,有朝气、有活力,适应性强。广大旅行社经营者及导游人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拼搏、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旅游者服务。全省近700家旅行社及近两万名导游为我省旅游三大市场全面发展和全省旅游经济总量和质量的明显提高,支柱产业地位的确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的显著增强,推动我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贡献了力量。

  (二)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体制机制问题突出

  总的来看,我省旅行社及导游队伍规模发展很快,旅行社经营者及导游队伍的综合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体制机制要适应我省旅游产业的发展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新时期新阶段的发展中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长期以来,我们的旅行社及导游管理体制实行比较严格的准入制度和从业监管制度,这也是国际上发展中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普遍做法,对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行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旅游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现阶段的旅行社和导游管理体制和机制明显与旅游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一是旅行社经营秩序不规范。我省旅行社普遍存在“散、小、弱、差”等突出问题,部分旅行社削价无序竞争,采取“零负团费”方式经营;旅行社门市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广告,散布不真实信息;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损害了旅游者合法权益,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二是我省导游劳动用工保障机制不健全。部分旅行社不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导游人员没有固定薪酬、没有社会保险,致使导游队伍职业稳定性下降。个别旅行社不但不给导游劳动报酬,还向导游收取人头费、管理费、质量保证金等,加重了导游负担,这是导致部分导游违规带团,增加购物赚取“回扣”,将负担转嫁到游客身上的主要原因;三是我省兼职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比例越来越高。据统计,目前兼职从业导游工作的人员已超过60%,导游日益成为自主择业、分散执业的群体。但是与之相适应的导游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健全,对导游人员的管理服务跟不上,致使部分导游人员的服务水准下降;四是我省部分导游人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淡薄。个别导游缺乏职业道德,业务不精通,荣誉感不强,随意改变团队计划、降低服务质量、损害游客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已经影响到我省导游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四川旅游形象。

  三、充分认识加强旅行社和导游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旅行社作为旅游行业的纽带,是“食、宿、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的龙头,对推动旅游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导游作为旅游从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行社的第一生产力,是旅游业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是旅游形象的展示者和传播者,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旅行社经营秩序和导游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高低,还直接关系到我省对外形象,关系到我省旅游发展大局,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立,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我们应当认识到,我省旅行社及导游行业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是在我省旅游业迅猛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反映了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化、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的特征,是转型期各种矛盾在旅游业中的具体体现。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四川、加快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新时期,加强我省旅行社和导游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旅行社从业队伍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加强旅行社和导游队伍建设,是促进旅游业持续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旅游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是实践“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提高旅游从业队伍整体素质的内在要求。要从根本上规范旅行社经营和解决导游劳动报酬机制问题,依法是关键,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是保障。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旅行社规范经营意识,积极转换经营机制,促进旅行社业做大做强。

  另外,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创新的精神,改革的办法,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新时期导游队伍建设需要的基本利益保障机制,才能免除导游人员的后顾之忧,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各级劳动保障、旅游、工商部门和旅游协会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加强旅行社管理和落实导游劳动报酬机制作为今年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工作重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突出整治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全面落实导游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的几点要求

  去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怀臣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重视旅游软环境建设,要从体制和机制上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管理,完善导游劳动用工管理。同时,怀臣副省长明确指示:“要结合四川旅游市场、旅行社和导游的有关情况,学习借鉴云南的经验,研究四川旅行社的管理体制以及导游的管理、待遇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作为专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彻底改变目前我省旅行社对导游的管理体制,特别是导游无基本工资的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省劳动保障厅、省旅游局、省工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市、州和省级相关部门执行。为切实贯彻《实施意见》精神,三厅(局)又联合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坚持从旅游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强化自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各市、州要按照今天大会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措施和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各地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壮大舆论声势,广泛宣传报道,及时公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深入旅行社,加大指导力度,强化法律意识,规范用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积极督导旅行社将导游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和导游劳动报酬机制落到实处。

  四是旅游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此次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行业服务、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要会同省消委会积极开展“诚信旅游企业”试点评定推荐活动,引导旅行社与其他旅游经营者之间建立佣金制度,积极推动旅游诚信向更为广阔的领域延伸和发展,逐步使诚信旅游经营单位成为旅游经营服务的主导力量。

  五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我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综合治理,督促旅行社及相关旅游经营者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导游用工管理、旅游管理和工商管理的规定,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同志们,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旅游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主题,大力推进我省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努力培养一支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业务精湛、规范执业的高素质旅游从业队伍,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旅游发展环境,实现“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的战略目标作出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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